1. 使用氬氣瓶的現(xiàn)場,氬氣的存儲不得超過30m(相當于5瓶,指公稱容積為40L的乙炔瓶),氬氣的儲存量超過30m時,應用非燃燒材料隔離出單獨的儲存間,其中一面應為固定墻壁。
2. 氬氣的儲存量超過240m(相當40瓶)時,應建造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存儲倉庫,與建筑物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m,否則應以防火墻隔開。
根據(jù)AQT7009《機械制造企業(yè)安全生產(chǎn)標準化規(guī)范》4.2.27.4.工作現(xiàn)場的氣瓶,同一地點存放量不得超過20瓶;超過20瓶,則應該建立二級氣瓶庫。
根據(jù)中石油天然氣集團標準QSY1365-2011《氣瓶使用安全管理規(guī)范》4.4.61. 使用氬氣瓶的現(xiàn)場,氬氣的存儲不得超過30M(相當于公稱容積為40L的乙炔氣瓶5瓶);
3. 氬氣的存儲量超過240M(相當于40瓶)時,應建造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存儲倉庫,與建筑物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米,否則應以防火墻隔開。
法規(guī)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》
氣瓶的檢驗周期是:
1、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每2年檢驗一次;
2、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3年檢驗一次;
3、液化石油氣瓶,使用未超過20年的,每5年檢驗一次;超過20年的,每2年檢驗一次;
4、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5年檢驗一次。氣瓶在使用中發(fā)現(xiàn)嚴重腐蝕、損傷或?qū)ζ浒踩煽啃詰岩蓵r,應提前檢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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